招标公告

湖北省第三人民医院停车场经营管理及新建立体车库项目

更新时间:2017-12-22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省第三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医院停车场经营管理及新建立体车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对此感兴趣并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ZB0101-1712-GH1225

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医院停车场经营管理及新建立体车库项目。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模式,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选择项目投资人(即中标人)。由项目投资人负责立体车库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等工作。本项目建设期为3个月,特许经营期(项目合作期,包含医院停车场经营管理及立体车库)暂定为5年(以收回投资成本及利息的时间为准),即项目验收合格之后5年。特许经营期(项目合作期)届满之后,项目投资人应将本项目设备和其他经营性资产(如有)整体完好、无偿的移交于湖北省第三人民医院。(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社会信誉,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A级》(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5层及以上)以上资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资质;

4)投标人须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本次投标设备的备件、紧急服务、技术服务的证明文件;必须拥有相应的设备及人员、足够的技术力量和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提供证明文件并出具售后服务承诺书;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领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即日起至2017年12月27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鲜章),在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本次发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月12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会。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省第三人民医院

 址:湖北省武汉市中山大道26号

 编:430033

联系人:史主任

 话:027-8374309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编:430071

人:高雅  廖寿杰

   话:027-87272718

   真:027-87272718

8、银行信息

 名: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中南支行

 号:0505014210005225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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