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华中科技大学的委托,就其“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对此感兴趣并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ZB0101-1711-ZF1024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是经国家科技部批准筹建的5个国家实验室之一,实验室占地面积60亩,建筑面积49012平方米,由8栋办公和实验楼及1个动力辅助楼组成。本项目包含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两年的室外、室内物业管理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及要求”)。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10万元/年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单价和预算总价的,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不足3年按公司成立时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无不良记录(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3)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招标文件从2017年12月8日起至2017年12月15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在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公开出售。供应商需携带法人委托授权书、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无不良记录查询(复印件加盖鲜章)前来领购。
7、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本次发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8、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9、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4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10、兹定于2018年1月4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在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公开开标。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会。
1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12、采购人:华中科技大学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邮 编:430074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27-87792224
13、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邮 编:430071
联 系 人:王莹 陶丹 廖寿杰
电 话:027-87272718
14、银行信息:
户 名: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武汉中南支行
账 号:0505 0142 1000 5225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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