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的委托,对其所需“药品配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编号:ZB0109-1801-GF056/2
二、采购项目名称: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药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三、采购内容:药品配送服务
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日起至2019年7月14日止
配送内容:
01包:放射性药品“碘(I131)化钠口服液(7.40GBQ)”等三个品规
02包:放射性药品“尿素(14C)呼气试验药盒”等2个品种
03包:放射性药品“锝亚甲基二磷酸盐针”
05包:“猪肺磷脂注射液”等5个品种
06包:制剂用原料药“白凡士林”等50个品种
09包:医疗用毒性药品“亚砷酸氯化钠注射液”
四、项目的技术规格、服务及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五、预算价(人民币):据实结算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经审计的的财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公司成立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算);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及近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提供营业执照。
3、具备配送服务所需的仓储、运输条件,能够准量及时(紧急、计划供应)将货物配送到位。
4、供应商须持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合格有效的药品经营(生产)许可证。
5、供应商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6、01包、02包、03包供应商须持有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放射性药品经营(生产)企业许可证。
7、09包供应商须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医疗用毒性药品批发经营企业。
8、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以公告发布之后为准。
9、被授权人需提供供应商为其所购买的养老保险凭证(需加盖社保局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七、招标文件售价及出售地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即日起至2018年03月09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供应商资格条件”中需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以供存档。在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本次发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3)各供应商均可就本次招标项目中的多个标包报名投标、中标。每个标包单独制作投标文件进行投标。
八、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03月28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
2018年03月28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十、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
十一、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十三、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四、质疑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提交书面材料及证据,并加盖公章,同时电子版本发送至电子邮箱865310949@qq.com。
十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
地 址:湖北省恩施市土桥大道五峰山路2号
联 系 人:肖科长
电 话:0718-8301021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邮 编:430071
联 系 人:罗权
联系电话:027-87272780
十六、银行信息
户 名: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中南支行
账 号:0505014210005225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3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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