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或变更简要说明: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15年12月09日上午9:30. | ||||||||||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15-11-17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发布变更公告。 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 ||||||||||
1、招标条件 | ||||||||||
项目概况:高能医用直线加速器 一套 | ||||||||||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 |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 ||||||||||
2、招标内容: | ||||||||||
招标项目编号:1040-154HBGH02047 | ||||||||||
招标项目名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采购高能医用直线加速器 | ||||||||||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湖北省 | ||||||||||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业绩要求: 1. 投标人所投设备具备国内销售许可证并经注册,具备进口许可证。 2. 机器成熟度要求:投标方近三年内在国内提供过同类机型,并有良好声誉。 3. 投标人所投设备的制造厂商必须具有五年以上制造该类设备的技术和经验,所投设备不应是试制品。 证明货物合格性的文件要求: 1. 制造商需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该型号设备的“国家医疗器械注册证”影印件。(SFDA证书) 2. 制造商需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产品安全许可证影印件或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该型号设备的强制性产品认证书影印件。(CCC证书) 3. 制造商需提供所投设备的FDA或CE证书。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 ||||||||||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5-11-17 | ||||||||||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5-11-27 |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 ||||||||||
招标文件领购地点: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66号津津花园B座28楼) | ||||||||||
招标文件售价:¥1000/$160 | ||||||||||
其他说明:如需邮购,每套另加邮费50元人民币(国内)或50美元(国外),售后恕不退还。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12-09 09:30 | ||||||||||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66号津津花园B座28楼) | ||||||||||
开标地点: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66号津津花园B座28楼) | ||||||||||
6、投标人在投标前需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上完成注册。评标结果将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公示。 | ||||||||||
7、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 ||||||||||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解放大道1277号 | ||||||||||
联系人:梁军 | ||||||||||
联系方式 :027-85726090/027- 85726226 | ||||||||||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66号津津花园B座28楼 | ||||||||||
联系人:胡耀芳、刘志承 | ||||||||||
联系方式 :027-87830670 | ||||||||||
8、汇款方式 | ||||||||||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 民生银行武汉中南支行 | ||||||||||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美元): 中国光大银行武汉汉街支行 | ||||||||||
账号(人民币): 0505014210005225 | ||||||||||
账号(美元): 38441488000000173 |
Copyright © 2004-2021 半岛电竞 版权所有 鄂ICP备19012183号-2 网站地图